在曹渝的调查中,他们发现煤矿企业劳资问题严重,煤矿工人权利保障难.在社会转型、企业改制中,原有的利益平衡格局被打破,加之劳动争议的市场化调处体系尚未有效建立,部分煤矿企业利用优势资本地位,滥用权利,规避责任,致使煤矿企业中,劳资冲突严重,造成煤矿工人权利保障难的处境。
以下是摘自他们在宁乡某煤矿的采访
伍某 年龄53 工种:煤矿工人 宁乡某国有煤矿 农民合同工
学:您在矿上干了多少年了?
伍:十八岁就开始,干了35年了,一直是农民合同工,没有转正式职工。
学:为什么没有转成正式职工?
伍:厂里说我们是外地人。
学:现在,您对什么不满意?
伍:工资低,福利差。

图:煤矿工人中的农民合同工谴乡合同书
学:能具体一些吗?
伍:我们一线农民合同工(一线主力),小工600-700块一个月,大工900-1100元,每班人均出煤2-3吨,好的时候4-5吨,每煤卖440-540元,提成太低了。我们不是正式工,没保障,享受不了福利保险,除了解除合同后的一笔遣乡费,就什么也没有了。不公平……为什么领导比我们下井少,又不挖煤,而他们工资却一涨再涨……我们什么医保、意外伤害保险都没有,就个遣乡费,千分之三的比例,干三年签一次,加起来也只有一万多块,这就是我们全部的补偿,现在矿里还欠我两个月工资没发……。
学:您最想让企业对您做什么?
伍:成为正式职工,那我就有保障了。
针对煤矿工人的伤残补偿情况我们采访了嘉禾某煤矿工人李某
李某 年龄48 工种:伤残煤矿工人 现在跃进煤矿前摆小摊

图:煤矿工人李某,十年前左腿被完全炸断,现安装假肢,依靠在矿区小卖部维持生活,公司至今没有给予伤残赔偿。
学:您的腿怎么了?
李:99年在井下放炮时被炸断了,我这是六级伤残,现在安装的是海绵假腿。
学:公司给您赔偿没有?
李:只负担了医药费,没有其他赔偿了。
学:您要过没有?
李:怎么没要过,还告过状,开始公司什么都不给,去年和几个情况相似的工人在县政府闹了一回才解决一些问题。现在公司每个月给我200元的生活费,允许在公司门口摆个小摊位。但这200元生活费怎么过?
学:您今后怎么办?
李:还能怎么样,等一段时间,我还是要去找领导。都是一个废人了,我的腿是在这里炸断的,他们就要为我负责,反正是个废人,他们让我过不好,我也叫他们也过不好。
调查中,有72%的煤矿工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53%的煤矿工人没有加班费,47%的煤矿工人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农民合同工89%的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38%的煤矿工人没有定期进行体检。调查还发现企业内部正式职工与农民合同工差异很大,没有“同工同酬”。正式职工主要是负责管理或带队(当班长、队长、安检员),一线煤矿工人中农民合同工占87%。同时企业采用“隔月工资制度”,套牢农民工,保证企业工源。这些违法现象的长期处在,置煤矿工人于艰难的处境。
调查中,我们发现煤矿工人缺乏科学的生命意识、安全意识。
针对煤矿工人的生命意识和安全意识状况,我们采访了常德某煤矿煤矿工人毛某:
毛某 年龄:53 工种:井下工人
学:您来矿上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毛:多挣钱,回家。
学:您了解这个矿的安全保障设施状况吗?
毛:不了解,没有问过,能赚钱就是的。
学:您在上岗前进行过职业培训吗?有没有定期考核?
毛:都没有,跟着班长干就行,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学:您知道挖煤危险吗?
毛:知道
学:具体那一些?
毛:不知道。
调查中,我们在宁乡县煤炭坝跃进煤矿安检员唐伯云了解到,煤矿事故的发生,许多时候也是由于矿工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和挣钱心切造成的。由于煤矿一般采取效益和工资挂钩的做法,为了多挣钱,许多矿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一些矿主为降低成本而忽视安全的做法也不闻不问。从某种意义上说,矿工既是矿难的受害者,也是矿难的制造者,成了一些黑心矿主的“帮凶”。由于小煤窑的矿工主要考虑的是收入,多干一天,就可以多挣一天的钱,有时候就会忽视安全隐患,“要钱不要命”。调查中,许多小煤窑的矿工都表示,一般不过问矿主对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那是老板的事,我们想管也管不了。”一位矿工说,“就想着多挣点钱回家就行了。”煤矿工人缺乏科学的生命意识和安全认识,将自己置自己于毁灭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