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007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
《条例》是《
安全生产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实施是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六)》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11号令),是
安全生产领域近期出台的“三大文件”。这“三大文件”,加上此前的法律法规,织起了安全生产领域的严密法网。这“三大文件”,解决了过去安全监管监察中存在的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从此可谓”利剑在握”。让我们共同关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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