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问答(9)
71、锅炉房应制订哪些管理制度并建立哪些记录?
答:锅炉房应制订下列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设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①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②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③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④设备的维修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锅炉房应有以下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72、锅炉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有哪些?
答:锅炉压力容器舶主要安全附件有: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温度计、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等。
7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指的是哪些压力管道?
答:《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指的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安全监察,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7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设备损坏程度,事故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事故三类。设备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为爆炸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附件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为严重损坏事故;损坏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75、全国总工会颁发了哪三个劳动保护条例?
答:一九九九年全国总工会重新颁发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7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咀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履行什么职责?
答:应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77、露天矿山要害岗位人员有哪些?
答:露天矿山要害岗位人员主要有:爆破工、炸药加工人员、锅炉工、信号工、挂钩工,以及大型铲、装、运设备的司机和挖掘机驾驶员等。
78、什么叫做掏采?
答:掏采是从工作台阶或工作面的底部打水平炮孔,爆破后,不能将上方矿岩全部崩落,从而在工作面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体的开采方法。
79、国家对矿山产尘作业点的防尘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家规定:矿山各产尘作业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喷雾洒水、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空气含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产尘作业点的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尘护具。
80、爆破时,何时设爆破警戒?如何设?
答:依据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第2.2.1、2.2.2条规定:爆破工催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人内"的标志牌。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牌。煤矿在爆破空气冲击波危险范围外的回风巷道设置岗哨,必须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岗哨应配带自救器。